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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重庆航道局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4-02


长江重庆航道局

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长江重庆航道局隶属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管理和维护重庆市境内长江干线江津兰家沱至巫山鳊鱼溪共605.4公里的长江上游航道。

一、招聘计划

根据长江航道局下达的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计划详见《长江重庆航道局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 2021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等,均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 进入长江重庆航道局的考试报名页面,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9: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长江重庆航道局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3-63775091)。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4月16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4月18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缴费确认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6日—5月9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委托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参加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或市人力社保局其他公告。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博士研究生在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除一线船员岗位外,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50%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cqhdj/)上公布。

(二)面试前我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我局网站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的考生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体检由我局指定重庆市“三甲”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我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我局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局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发现聘用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存在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聘用。

(五)咨询、监督电话:

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2.政策咨询电话:023-63775091

3.监督电话:023-6377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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